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:
为加强对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,解决我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如党委(党总支)会议记录不规范、无专用记录本、党委会与党政联席会共用记录本等,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报请党委批准,现印制并发放党委(党总支)会议记录本,规范基层党委(党总支)会议记录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党委(党总支)会议记录是本单位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项的会议记录,是非常重要的原始文字资料,具有执行依据、文件基础、日后查考和史料价值等作用,认真做好会议记录,既有利于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感,又有利于加强对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,防止个人专断或无人负责的现象。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应高度重视党委(党总支)会议记录的规范性。
一、规范记录内容
(一)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全面完整
党委(党总支)会议记录包括标题、会议组织情况、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。每个部分都是会议记录的有机整体,要全面完整地记载清楚,不得随意取舍。
1、标题。即会议名称。例如:“中共邢台学院XX党委第XX次党委会会议记录”。
2、会议组织情况。包括开会时间、地点、主持人、出席人、列席人、缺席人、记录人等。要写清楚每人的姓名、职务,缺席者应注明原因。
3、会议内容。包括会议议题,主持人讲话内容,汇报人姓名及汇报内容,与会人员发言、讨论情况,决议事项等。
4、结尾。在会议内容后面另起一项空两格写“本次会议结束”字样。在本次会议记录右下方,由会议主持人、记录人签名。
(二)会议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准确
1、会议记录必须实事求是,尽可能完整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,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,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,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,不得任意增删和改动。记录要突出重点,有详有略,重要的内容和发言要详记,不重要的或与会议无关的可以略记或不记。
2、会议记录一定要表达准确,层次清楚,语句通顺,字迹工整,不能产生曲解和疏漏,更不能支离破碎,言不及义,挂一漏万,丧失依据作用。因此,对会议内容、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、决议等要力求准确,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的发言、对关键问题、有争议问题的发言,更要准确记下原话。对没有听清楚或发言者表达不清楚的,不能凭主观想象任意推断,应找有关人员和发言者本人进行核实。
二、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和统一使用党委(党总支)会议记录本
应挑选政治素质好、组织纪律性强、熟悉业务、有做好会议记录能力的同志,作为党委(党总支)会议的记录人员。记录人员要自觉履行职责,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,一丝不苟做好记录,并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。记录人员一经确定,一般不得随意更换。
自收到本《通知》后,统一使用党委(党总支)会议记录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