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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检查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8-04-11  查看次数:
 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组部、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,校党委将于2018年4月对基层党组织2017年度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落实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。为严格党内组织生活,严肃党的纪律,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,提高发展党员质量,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到常抓不懈,达到以查促建,以查促改的目的,特制定如下方案:
  一、检查内容
  (一)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落实情况
  1.各基层党组织是否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,是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。检查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整改进展情况,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。
  2.是否修订完善本单位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等规章制度,是否制定“三重一大”决策有关制度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、民主生活会和谈心谈话制度。
  3.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,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,是否讲党课。
  4.基层党支部是否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,程序是否规范,是否做到全覆盖。
  5.民主评议党员是否严肃认真,是否根据综合分析投票测评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等次,是否充分运用评议结果。
  6.“三会一课”制度是否正常坚持,是否依据“党员活动日”开展组织生活,主题是否鲜明,党员参与是否积极踊跃。
  7.《党支部工作手册》是否及时发放、收回并妥善保管,使用是否普遍,填写是否规范。
  (二)党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
  1.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的各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。
  2.党员交纳党费和党组织上缴党费是否及时足额。
  3.是否有年度党费预算,是否提交会议研究。
  4.党支部是否每年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。
  (三)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情况
  1.是否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,作为党建工作述职、评议、考核和党务公开内容,是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对发展党员名额进行合理分配并严格落实,结构性倾斜指标是否落实到位,是否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并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情况。
  2.是否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规定的5个阶段25个程序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特别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过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;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备案是否及时规范;接收预备党员,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坚持票决,到会人数、赞成人数是否符合要求。
  3.对新党员、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是否按要求落实。
  4.发展党员材料是否齐全,填写是否规范。基层党委是否严格把关、规范管理,是否存在降低标准、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,责任追究的情况怎样。
  5.党员信息管理平台中各类人员信息是否完整、更新。
  6.是否按照要求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,是否建立台账,处理程序是否合规,手续是否完备。
  二、检查方式
  (一)成立检查小组。成立由组织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检查小组,深入基层党支部开展检查,查找、发现存在问题。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,具体负责组织协调,对检查工作进行整体部署。
  (二)开展自查。各基层党组织要立即开展自查活动,严格按照方案规定,认真对照检查内容,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。
  (三)开展互查。在自查基础上,检查小组分组进行互查,通过查阅资料、召开座谈、群众访谈、深入暗访、听取汇报、重点抽查等形式,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评分(附件),抽查党支部比例不得低于10%,互查工作4月20日结束。
  (四)暗访抽查。学校党委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,结合评分档次综合考量后实行排名,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依据。
  (五)总结整改。互查阶段结束后,检查小组要对开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,自查互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,向党委汇报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,提出整改意见,对好的工作经验做法进行学习推广。
  三、工作要求
  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要深刻认识开展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,把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安排部署,对照检查内容逐条检查落实情况,保证检查顺利进行,取得实效。
  (二)加强协调配合。检查小组办公室履行组织协调责任,小组成员要积极协助、全力配合,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,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,把检查工作与对照整改、管理提升结合起来,与努力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,做好全年党员教育、管理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。
  附:邢台学院2017年度党建重点工作检查评分表
 
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共邢台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4月9日